創意競擇 讀後感

過年期間看了這本創意競擇,想說網上有人推薦,是不是有什麼產品開發的真知灼見。這書比較特別的是作者是 Apple 的第一線軟體工程師,分享一些幕後故事。但是看完覺得果然格局就只是軟體工程師的角度而已,其實頗為失望。整本書也就兩個專案: Safari 瀏覽器的開發 跟 iOS 鍵盤,用兩個專案來談 產品創意流程,實在是有點薄弱了。

第一章講了一個跟賈伯斯的 Demo,覺得有點誇張,就是一個員工粉絲晉見賈伯斯神的過程,作者非常自豪自己可以被納入產品核心圈有機會跟賈伯斯做實際demo。接下來幾章講他如何抄(移植) Konqueror 瀏覽器原始碼到 Mac 的故事,其實蠻無聊的,所謂移植就是苦幹而已。

第五章也是鬼扯,老闆說效能優先,於是全部人就過早優化,每個 code commit 都要通過 Page Load Test,完全就是老闆說的都對,老闆的老闆賈伯斯說新推出的瀏覽器要效能優先,這太神了。

下一章寫編輯器,竟然可以自幹一年沒有 PM 管理,最後作者說有完成但並沒有真的整合進瀏覽器實用。 然後作者嫉妒同事升管理職自己沒有,跟老闆抗議後,改去接管理職三個月,但因為覺得被分配的團隊工作不重要,而且聽到隔壁團隊好像在做什麼重要的神秘案子,於是還厚臉皮去跟老闆說不想做管理了,想去公司的秘密團隊,超好運的就轉調去神秘團隊,超好運那就是在開發 iPhone,作者負責開發觸控鍵盤(因為老闆覺得作者之前做編輯器,跟做鍵盤好像有關係)。

在 Apple 幾乎不開腦裡激盪會議,都是用 Demo 會議直接比較原型,例如觸控鍵盤的方式,這就是作者所謂的創意競擇:演示、意見回饋、下次演示。以及用 dogfooding 方式試用回饋。作者發明 iphone 的觸控螢幕鍵盤的自動校正功能 蠻厲害的,Apple 在 Touch UI 下了很多功夫優化。

設計是指產品如何運作,而不只是外觀。Apple 不愛做 A/B testing, 而是更多用品味來判斷。這相比 Google 愛用資料做判斷的文化。但是哪些用演算法判斷、哪些用人唯主觀判斷,只能不斷反覆多次設計和體驗後才決定。作者提到科技與人文藝術的交會: 其實也就是重視 UX,軟體設計團隊以人機介面團隊自居云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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