敏捷開發與 Scrum 分享投影片

Update(2012/7/16): 由於投影片部分內容引用自 ezScrum 課程教材,不適宜公開,非常抱歉。他們的課程非常棒,推薦大家報名 Scrum敏捷方法實作班

這是今天在公司內部講的 “敏捷開發與 Scrum” 投影片(大概花了一個小時講,加上另一個小時實作練習),不是什麼經驗分享演講,畢竟還沒有 Scrum 的實際導入經驗 XD 所以只是東抄西抄整理重點,見笑了。

認識敏捷開發的精神不是第一次,但 Scrum 流程倒是頭一回。上回參加 Teddy 的 Scrum 課程,其中感觸最深的就是 cross-functional team 概念,全部 team members 都要參與 Story 討論與估計,無論其技術或設計背景。而上週末惡補 Scrum 書體會最深的則是 self-organized team 的 empowerment 和 accountable (賦權與當責)概念,可惜我還講的不好就是了。總之,學了 Scrum 流程,再回頭看敏捷宣言又有不同的體悟。

期待之後有更多實務經驗可以跟大家分享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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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則留言

  1. 領導軟體人才不是不管理,而是管理正確的事情,讓每個軟體人才都能發揮比較優勢,讓整個軟體開發組織產生綜效。管理軟體人才與其告訴他們具體方案步驟,不如教導、栽培、矯正、和指引,促使他們去思考問題,找出正確的方向。《授權》這本書提到「3F 管理」:可以事前提供前饋(feedfordward)來指引方向、事後提供回饋(feedback)來矯正錯誤與缺失、並要完成跟催(follow through)以確認工作成果。其實不管是不是組成 Agile/Scrum team 或是應用任何軟體開發的方法論,領導軟體人才使他們有能力都是重要的事,但並不意味著沒有管理,而是管理要更有用。

    上面這段話是我在〈軟體人才領導與管理的弔詭〉(http://www.lifeparty.idv.tw/blog/archives/7263)的結語,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,一直覺得 scrum 是連結到管理當責和賦權的重要觀念,看到你的分享,覺得我的感覺真的沒有錯;我想能不能用 scrum 還是其次,重點在於不被方法所限制住,領導成員使致能才是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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